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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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职能

1.协调督促落实党和国家教育改革发展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围绕学校改革发展的全局性、综合性、战略性问题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改革发展提供方案设计、政策建议和决策咨询。

2.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学校各项中长期发展规划、重大战略规划和年度发展规划,负责部门、学院发展规划的检查、评估、调整和验收。

3.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面向部门、学院的绩效考核和目标责任管理。

4.参与学校重要工作决策、重大改革方案和重点项目的调研论证及相关文件政策研究。

5.研究协调中央财政支持地方高校发展专项资金项目实施方案及上级重大专项资金项目的绩效评价,负责学校项目库建设与过程管理。

6.负责学校各项重点工作的贯彻落实和统筹协调。

7.负责与上级部门及校际之间发展改革项目的对接联系。

8.组织开展高等教育发展研究及第三方评价协调联络。

9.完成学校党委、行政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