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目标责任制暂行办法》(温大党委发〔2024〕43号),学校决定召开2024年度学院、部门考核述职评议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部门年度考核述职评议会:2025年1月10日(周五)上午8:30;
学院年度考核述职评议会:2025年1月10日(周五)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
温州大学南校区岩松堂雁山厅
三、会议程序
(一)述职汇报
综合服务部门、业务发展部门、职能性学院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述职报告,时间不超过5分钟;学科性学院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述职报告,时间不超过8分钟。
学院、部门述职汇报PPT请于2025年1月9日(周四)中午11:00前发送至fgc@wzu.edu.cn(PPT比例为16:9),联系人:张明晶(86591510)。如需至现场调试PPT,请务必在2025年1月9日下午14:00-16:30间完成,其他时间不再安排。
(二)现场测评
学校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温州大学目标责任制暂行办法》(温大党委发〔2024〕43号),依据工作述职情况,结合各单位年度工作自评报告,对学院、部门年度工作进行评议赋分。
四、考核对象
(一)部门年度考核
部门年度考核分综合服务部门和业务发展部门两个序列。
第一阶段:综合服务部门述职
述职顺序:1.党校办;2.组织部;3.宣传部;4.统战部;5.发规处;6.学工部;7.计财处;8.审计处;9.离退休处;10.保卫部;11.工会;12.团委;13.校友办;14.招采中心;15.图书馆;16.档案馆;17.信息中心;18.期刊社。
第二阶段:业务发展部门述职
述职顺序:人事处;2.招就处;3.研究生院;4.教务处;5.科技处;6.人文社科处;7.合作处;8.国资处;9.公管处;10.国际处;11.学科中心;12.教发中心。
新成立的招标与采购中心、学科建设与学术交流中心进行年度述职展示,不进行打分;纪检监察室(巡察办)根据省纪委实施的垂直考核结果确定考核等级,不参加年度述职。资产公司根据相关考核办法实行履约考核,参照业务发展部门序列进行年度述职展示,不进行打分。
(二)学院年度考核
学院年度考核分学科性学院和职能性学院两个序列。
第一阶段:学科性学院
述职顺序:1.商学院;2.法学院;3.马克思主义学院;4.教育学院;5.体健学院;6.人文学院;7.外国语学院;8.数理学院;9.化材学院;10.生环学院;11.机电学院;12.电气电子学院;13.计算机学院;14.建工学院;15.音乐学院;16.美术学院。
第二阶段:职能性学院
述职顺序:1.国际学院;2.创新创业学院;3.华侨学院;4.瑞安研究生学院;5.苏步青学院;6.继教学院。
五、考核领导小组
2024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在考核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分别由部门考核领导小组和学院考核领导小组组成。具体人员另行通知。
六、出席人员
学院部门考核领导小组成员、代表学院部门述职的单位负责人,请按指定位置就坐。欢迎广大师生列席参加。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联系人:李珍珍(689069)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2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