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温州大学目标责任制暂行办法》(温大党委发〔2023〕18号),学校决定召开2023年度学院、部门考核述职评议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时间
部门年度考核述职评议会:2024年1月15日(周一)上午8:30;
学院年度考核述职评议会:2024年1月15日(周一)下午14:00。
二、会议地点
温州大学南校区岩松堂雁山厅
三、会议程序
(一)述职报告
1.述职时长
被考核部门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述职报告,时间不超过5分钟;
被考核学院负责人代表本单位作述职报告,时间不超过8分钟。
2.学院、部门述职汇报PPT请于2024年1月14日(周日)中午11:00前发送至fgc@wzu.edu.cn(PPT比例为16:9),联系人:张明晶(15263029902)。如需至现场调试PPT,请务必在2024年1月14日下午14:00-16:30间到南校区岩松堂雁山厅完成,其他时间不再安排。
(二)现场测评
学校目标责任制考核领导小组成员根据《温州大学目标责任制暂行办法》(温大党委发〔2023〕18号),依据工作述职情况,结合各单位年度工作总结和年度目标完成情况,对照学校2023年工作要点、主题主线等重点工作,对学院、部门年度工作进行评议赋分。
四、考核对象
(一)部门年度考核
部门年度考核分综合服务部门和业务发展部门两个序列。温大资产公司、瑞安研究生院只进行年度述职展示。对资产公司的工作考核根据《温州大学关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执行。
第一阶段:综合服务部门述职
述职顺序:1.党委(校长)办公室(法律事务室);2.发展规划处;3.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4.党委宣传部;5.党委统战部;6.审计处;7.学生工作部(学生处、学区工作部);8.离退休工作处;9.计划财务处;10.国资与实验室管理处;11.后勤管理处;12.保卫处;13.工会;14.团委;15.校友与发展联络办公室(温大理事会秘书处、温大教育发展基金会秘书处);16.图书馆;17.档案馆;18.教师教学发展中心(教育督导与教学评估中心);19.信息技术中心;20.期刊社;21.苏步青学院。
第二阶段:业务发展部门述职
述职顺序:1.教务处;2.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学科建设办公室);3.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港澳台侨办公室);4.科学技术处(技术转移办公室);5.人文社会科学处;6.地方合作处(继续教育处);7.招生与就业处;8.人事处(教师工作部、人才办公室);9.国际教育学院(留学生教育与管理部);10.华侨学院;11.创新创业学院;12.继续教育学院(技术与管理人才培训中心);13.温大资产公司;14.瑞安研究生院。
(二)学院年度考核
述职顺序:1.商学院;2.法学院;3.马克思主义学院;4.教育学院(教师教育学院);5.体育与健康学院;6.人文学院;7.外国语学院;8.数理学院;9.化学与材料工程学院;10.生命与环境科学学院;11.机电工程学院;12.电气与电子工程学院;13.计算机与人工智能学院;14.建筑工程学院;15.音乐学院;16.美术与设计学院。
五、考核领导小组
1.2023年部门考核领导小组
(略)
2.2023年学院考核领导小组
(略)
六、出席人员
1.学院、部门考核领导小组成员。(请按指定位置就坐)
2.代表学院、部门述职的单位负责人。(请按指定位置就坐)
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七、主要领导点评
会后将以书面形式传达,各单位对照贯彻落实。
温州大学考核办
2024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