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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发展规划处 发布时间:2024-01-09 14:03 浏览次数:次
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要求的函》要求,请各部门、各学院深刻领会文件精神,主动深入学习,严格落实要求,规范宣传引导,确保我校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工作稳步有序推进。
附件:
1.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要求的函
2.《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3.《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4.“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
发展规划处
2024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