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门:
为全面做好2023年度省、市、校相关考核工作,根据《关于做好2023年度全省综合考核年终考核工作的通知》(浙考办发〔2023〕6号)、《温州大学目标责任制暂行办法》(温大党委发〔2023〕18号)等要求,经研究,现将相关考核方案通知如下,请遵照执行。
相关考核工作详见附件。
附件1:《温州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度浙江省综合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附件2:《温州大学关于2023年目标责任制考核工作的实施方案》
注:温州市综合考核通知目前尚未发布,下达后将另行通知。
发规处(考核办)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