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部门: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秘书组关于进一步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要求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我校贯彻落实教育评价改革“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要求通知如下。
一、组织全覆盖学习。全校各单位要在6月20日之前,通过自主学习、专题学习、集中研讨等方式,开展对《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附件1)《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附件2)的学习活动。各单位要将学习与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相融合,与建设教育强国、教育强省实践相结合,促进入脑入心,进一步紧绷教育评价改革这根弦。实现师生学习全覆盖。
二、开展“不得”“严禁”事项清理。各单位要全面对标对表“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附件3),对现行有效的规章制度进行全面对照检查,坚决把与教育评价改革精神不一致的做法改过来,切实做到令行禁止,不留死角。要着重对2021年清理发现违反教育评价改革精神的规章制度整改情况进行梳理汇总,没有整改到位的要列入本次整改范围。既要核查校级规章制度,也要核查各学院的规章制度,对高层次人才引进、教师招聘、科研评价等重点领域开展重点排查。
三、事项清理及报送要求。请组织部、科技处、人文社科处、人事处、招就处、研究生工作部等部门,会同各学院抓好落实;并请上述部门在6月23日之前按要求将“十不得一严禁”事项清理情况汇总表(附件4)报送至发规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发规处(张老师)电话:771510、86591510 邮箱:fgc@wzu.edu.cn
附件:
1.《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
2.《浙江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实施方案》
3.“十不得一严禁”负面清单
4.“十不得一严禁”事项清理情况汇总表
发展规划处
2023年6月7日